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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本条和中华国民共和国科罚第115条的划定,犯的,还不形成严峻效果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 致人轻伤、灭亡或使公私财产蒙受严峻丧失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或极刑。侵害极度严峻的,处极刑或无期徒刑